导师制是实施和完善学分制的必要组织保证,是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为实现学生“思想上有引导,学习上有辅导,生活上有指导,心理上有疏导”的目标,根据《甘肃农业大学试行本科生导师制的通知》精神,学院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组织
1、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党委书记、副书记、副院长、系主任、班主任、辅导员、本科生教学秘书。领导小组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学院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学院做好宣传工作,召开师生大会、班会、系会议,介绍实施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实施方案及操作程序等,并组织学生选择导师。
二、导师确定
(一)导师资格
1、受聘于教学岗位的本院教师,均须承担本科生导师工作。
2、校外读博、读硕的教师在读期间一般不承担导师工作;一年内受过学校处分或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能选聘为本科生导师。
(二)受聘时间
导师聘期为一年。
(三)聘任方法
导师聘任实行个人申请,院(系)审核批准,报教务处备案的方式进行。
(四)公布
学院根据教师申请情况,结合导师聘任资格与条件,确定导师名单(导师名单包括导师个人基本情况、研究方向等),并予以公布。
三、师生互选
1、每个学生必须且只能选择一位导师。
2、非特殊情况导师不能对已选择指导的学生进行退选。
3、每位导师接受学生总数合计不少于25人。
4、由于各种原因未落实导师的学生,直接从未满规定人数的导师中指定。
5、互选结果经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报教务处备案。
四、职责与考核
(一)导师职责
1、关心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专业思想,特别是要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
2、帮助学生熟悉本专业和相邻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籍管理条例,根据每位学生的不同特点,帮助学生制定个性化的修读计划,确定每学期的修读课程。
3、关心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教育与引导,培养学生树立刻苦学习的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4、建立导师与学生联系和沟通的有效渠道,安排相对固定的导师接待日和地点。
5、及时向学院及教务处反馈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时填写《甘肃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活动记录表(教师用)》。
(二)学生职责
1、认真领会导师制的意义。
2、主动与导师联系,汇报近阶段的学习、工作、思想状况等,每月至少一次。
3、服从导师的安排,积极参与教学、科技等活动。
4、每学期提交一份结对工作书面总结报告,并填写《甘肃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活动记录表(学生用)》。
(三)监督、检查与考核
1、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本科教学秘书承担。
2、学院把导师工作作为本院(系)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导师工作的意见。
3、学院建立本科生导师档案,并依据《甘肃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活动记录表(教师用)》、《甘肃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活动记录表(学生用)》、《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导师制考核细则》对导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并以此作为对导师工作评价及划拨工作量的依据。
4、学院每学年召开一次导师工作交流会,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学生满意的导师进行表彰奖励。
甘肃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