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甘农大发〔2025〕76号)及研究生院《甘肃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6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了公平、公正、公开做好推免生推荐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学院推免工作由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
第二条 2026年学校共向我院下达推免指标16名。我院将根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各专业本科毕业生规模等要素进行分配。
第三条 推荐工作要求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素质、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4.加强综合考核。既要加强对推免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考查,也要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
第四条 推荐程序
9月4号之前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负责推荐工作,制定《资源与环境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9月8号前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甘肃农业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学生本人申请、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四(六)级外语成绩通知单和有关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院根据分配指标做好材料审核、摸底工作。9月10号前提出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9月11号前,学院将汇总表、学生本人申请成绩卡原件及复印件、综合评议材料、四(六)级外语成绩通知单和有关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审核后送研究生院。
第五条 推免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前三学年纳入课程平均成绩计算范围的课程考核合格。首先推荐无补考和重修记录,在校期间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其他小语种达到相应的国家外语等级考试分数)的学生。其次推荐补考或重修课程不超过1门次的学生。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思想敏锐,逻辑思维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自学能力和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具有一定的科研、实践能力和较好的创新精神。
5.诚实守信,品行优良,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第六条 特殊学术专长认定条件
1.特殊学术专长认定条件
特殊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甘肃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至少在SCI、SSCI、EI、CSCD、CSSCI、《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或本科院校学报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1篇;或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甘肃日报》《中国教育报》发表理论文章1篇;或在《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文章1篇;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能作为特殊学术专长认定条件。
2.认定程序(1)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特殊学术专长的证明材料,由学院不少于三名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联名推荐的教授须到院、校两级推免工作会议以及学生答辩现场进行推荐,学生有关材料和教授联名推荐信也须在全校进行公示。(2)学院成立特殊学术专长认定小组(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报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同意后,组织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3)特殊学术专长认定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经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公示。
3.推荐特殊学术专长学生指标占学院推荐指标,原则上不得超过推荐指标的10%。
第七条 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由学生的课程平均成绩和奖励平均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申请人前三年课程平均成绩占70%,前三年奖励平均成绩占30%(综合成绩=前三年课程平均成绩*70%+前三年奖励平均成绩*30%)。奖励成绩包含学生获得各级表彰、创新创业类和学术科技类竞赛、公开发表学科相关学术论文、参加志愿服务、参军入伍服兵役、发明专利等,具体奖励加分见附件。奖励成绩包含学生获得各级表彰、创新创业类和学术科技类竞赛、公开发表学科相关学术论文、参加志愿服务、参军入伍服兵役、发明专利等,具体奖励加分见附件。每学年奖励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以本专业参评学生当年获得最高奖励分为满分,其他学生成绩按百分制赋分。奖励成绩计算公式为:奖励成绩=奖励分×(100÷最高奖励分)。
2.每个专业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根据指标确定推荐名单。
3.综合成绩出现相同时,前三年课程平均成绩高者优先推荐,其他情况由推荐工作小组研讨确定。
第八条 监督与管理
1.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的应主动向学院提出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2.严处违规行为。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在推免工作中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3.要切实加强管理,涉及推免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都应经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汇报;同时做好推免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及时公布本学院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实施细则)等,并按要求对拟推荐名单等重要事项进行公示。
4.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的,应先向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反映,学院及时答复申诉人;对学院处理意见仍存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反映,由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组织核查并给予答复,对核查存在问题的依规依据进行处理。
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受理书面意见和处理异议。
申诉地点:学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7631184
第九条 其他未定事项均严格遵照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要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规范推免工作的一系列文件以及《甘肃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甘农大发﹝2025﹞7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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