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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教学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定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基本文件,并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四、主持召开教学工作例会。
五、负责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规划和建设。
六、主持确定教师、教辅的培训计划;审定主讲教师、开课教师名单。
七、组织教学研究活动,促进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八、主持实施课程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